相信,谁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悲剧发生,发生这样的悲剧,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,综合的,复杂的,并不能片面的看谁是谁非。
当前,警方已经介入调查,已经走了司法程序,相信最终会有一个公众客观的评判。
3月31日,1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15岁初三年女生小范,坠楼身亡了!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取证、现场勘查,已经排除是刑事案件,初步鉴定为自杀。
听小范的父母说,小范在上网课时被班主任三次移出网课群。
3月30日20时左右,宋老师曾与小范语音通话十来分钟,结果31日凌晨0时左右,小范就在家中坠亡。
据了解,小范被班主任三次移出网课群的时间分别为3月11日、25日、30日,原因是听课时长不够。 3月11日,在班主任曾与小范家长进行过沟通。之后,小范也写了保证书,又被老师重新被拉进群。
3月25日, 小范再次被班主任移出群, 3月27日晚,小范的家长和老师沟通,说孩子已经认识到了错误,希望能把孩子拉回群,班主任也表示同意,并让小范看回放补上落下的课程。
3月30日晚8时左右,班主任老师和小范的妈妈电话沟通,之后又和小范通话近10分钟。
小范家长说,老师和小范通完话之后,小范情绪比较低落、一直在哭,但家人安慰几句后便休息了。
第二天早上七点左右,家人起床后找不到小范,看见楼下有警察拉着警戒线,最后证实坠楼女孩是小范。 这样的悲剧发生,不管从哪个角度上来说,都是令人难以接受的。但发生这样的事情,也不能偏面极端的说是谁的责任。
在实施网课教学的过程中,学生管理是教师最为头痛的事情,自觉的学生情况还能好一点,不自觉的学生,真的是让老师和家长特别费心。
像小范这样,经常性不听课,或者听课时间不够,或者作业学习任务完成不了的学生是不少的。负责任的老师一般都会多次进行通报,督促,打电话沟通。
假如老师对学生不能主动参加学习,不能完成学习任务的现象置之不理,放任自流,任其发展,那似乎也没有尽到教师的本分职责。
作为老师严格要求学生,尽最大努力的督促帮助学生完成学习任务,是最起码的尽职和尽责,但谁能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悲剧?
其实说到底,现在一些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太过脆弱了,抗压抗挫能力就更差,遇到一点小小的挫折和困难就迈不过这个坎,跳不出这个圈儿,一点儿小小的困难和挫折,甚至一个批评一个指责,就能把他们整个压倒。
处在青春期的孩子,心理很容易郁结,加上初三学习压力大,又遇上了今年特殊的疫情时期,他们不会排解和调解自己的心理,遇事也不愿意和父母进行沟通交流,不良的心理情绪积少成多,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比较危险的心理环境。这样的心理环境一旦产生,遇到触发就可能会酿成悲剧。
这件事情最终会有怎样的定论?我们在这里就不必多言,相信司法部门一定会依法依据给出客观评判的。
安全工作,警钟长鸣。时值夏季,预防溺亡。河南信阳,5月16日,高二学生,5人下水,发生不幸,集体溺亡,打捞上岸,未见家长。
河南信阳发生这样不幸的溺水事件,的确令人痛心,5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,令人唏嘘。学校大会小会几乎天天在讲防溺水工作,但每年都会发生这样的悲剧,这也给学校和家庭对防溺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夏天到了,该如何避免学生溺水呢?
对家长而言,父母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工作教育。特别是夏季的防溺水安全,父母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工作,给孩子讲清楚,不要私自下河堰洗澡,也不要到河堰边去玩耍,放学路上径直回家。人的生命只有一次,一旦发生溺水身亡的悲剧,整个家庭就会沉浸在悲痛之中,发生在别人身上是故事,发生在自己家里是悲剧。父母要加强孩子的安全监管,不要把教育孩子的责任全部推卸给学校。
对于学校而言,学校要对防溺水工作常抓不懈,运用晨会、主题班会给学生灌输防溺水安全知识。学校不定期组织学生观看防溺水安全警示片,让学生从内心认识到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,学生观看了防溺水工作警示片后,还要写出相应的心得体会。
夏天到了,学校要给学生家长发放防溺水安全工作责任书的明白纸,让家长签字后交回学校存档,同时要求家长教育好孩子不要私自下河堰洗澡,以免发生溺水安全事故。班主任也要利用班会时间给学生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相关教育,让防溺水工作深入学生大脑,自觉抵御下河堰洗澡。
对于社会而言,要在河堰附近设置醒目标识牌,注明此处严禁下河堰洗澡的标牌,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加强对河堰的巡逻,发现有人下河堰洗澡,要给予严肃处理。当地相关部门也可以进入到社区和学校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。
防溺水安全工作需要家庭、学校和社会齐抓共管,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刻不容缓,校园安全工作警钟长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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